綜合所得稅第二波退稅來囉!第一波退稅是在今年七月底,應退稅尚未退稅的案件於今年十月底辦理退稅作業!報稅時有留存款帳戶的朋友記得去查查自己的帳戶,如未利用存款帳戶退稅,國稅局會開立退稅憑單,退稅金額5,000元以上者,需存入存款帳戶,如未超過,受退稅人可以帶身分證及私章,到臺灣銀行各單位領取!
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第2批退稅將於十月底完成
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,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納稅義務人採用網路申報、稅額試算線上回復確認或電話語音確認及106年5月10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、稽徵所申報之二維條碼、人工申報案件、106年5月10日前書面回復原寄發機關稅額試算退稅確認申報書之案件,國稅局已於106年7月底完成退稅作業;其餘納稅義務人於法定申報期間內辦理結算申報之二維條碼、人工申報案件及稅額試算書面回復確認且尚未退稅之案件,國稅局將於106年10月底辦理退稅作業。
該局說明,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退稅案件,納稅義務人得選擇以本人、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之存款帳戶領取退稅款,且所填列帳戶資料確實無誤者,國稅局將就核定之退稅款撥入該指定存款帳戶,受退稅人如須查詢綜合所得稅退稅撥付狀態,可於該局網站(網址:https://www.ntbt.gov.tw)之政府資訊公開-業務系統項下查調;如未利用「存款帳戶」退稅者,該局則開立退稅憑單郵寄予受退稅人,退稅金額未達5,000元者,受退稅人可攜帶國民身分證、私章,逕向臺灣銀行各營業單位具領,退稅金額5,000元以上者,則須利用金融機構、郵局或農會之存款帳戶提出交換兌領。
該局呼籲納稅義務人,國稅局不會以電話通知退稅,也不會要求納稅義務人到郵局或銀行之自動提款機操作退稅程序,如對退稅金額有疑義,可向申報時戶籍所在地之分局、稽徵所查詢,以維自身權益。
(聯絡人:稅務資訊科何股長;電話2311-3711分機2360)。10610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