雖然行政院版本已通過乙案,即「A股利按8.5%計算可抵減稅額,抵減其應納稅額,每一申報戶可抵減金額以8萬元為限。B獲配之股利按26%稅率分開計算、合併申報」二擇一。但外界仍詬病圖利富人,有可能進一步調高26%的分離課稅稅率。
賴揆拚稅改 12日政院拍板 傾向乙案
張語羚、呂雪彗/台北報導
稅改修正草案預告期周四(5日)屆滿,行政院長賴清德拚稅改儘速通過,責成財經政委許璋瑤周五立即召集財政部、經濟部等審查《所得稅法》,12日提報院會拍板,以利明年元旦上路。
據了解,政院高層傾向乙案,但考量圖利富人的批評,股利所得分離課稅26%,是否進一步調高備受矚目。至於保留盈餘加徵5%稅率,能否在企業進行投資時退稅,政院傾向另案討論不在這次處理。
據悉,賴揆12日之前將再度聽取財政部簡報,召集財經高層研商拍板採甲案或乙案,並討論稅率是否微調等政策決定,政院將加速稅改期程。財經高層說,稅改法案要在明年元旦施行,後年報稅時適用,以時程反推,10月中旬政院版稅改法案必須送達立法院,以利儘速排入財委會審議,否則來不及。
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認為,股利所得課稅甲案對大股東太優厚,乙案則有A、B版本可二擇一,不過應把A版本股利可抵減稅額比率從8.5%提高為15%,每年可抵減金額上限從8萬調整為10萬,藉此照顧散戶。
曾銘宗說,大戶還是會選擇B版本,因此就要在A版本盡可能照顧散戶,分離稅率持平26%即可,不過他提醒,B版本的結果還是對許多大股東相當有利,「這次稅改就是施以小惠給一般民眾,藉此掩護幫大戶減稅的事實。」
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也認為,甲案本就是虛晃一招,最終行政院還是會選擇乙案,此次拋出來的稅改方案,可看出重點在於股利分離課稅,為達到內、外資稅率一樣的標準,這是全世界國家少有的做法,最後就會演變為「有錢人減太多、窮人減太少」。
賴士葆強調,分離課稅的部分差距真的太大,因為有錢人主要不是靠薪資所得,而是靠股利所得,這個部分才是對他們真正有影響之處,再者,他也會提案將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由目前的18萬提高到24萬。
民進黨立委江永昌則直言,這次稅改的目的是為了拉齊內、外資稅率,因股利所得課稅甲案終高股利所得者反而少繳比較多,他主張應選擇乙案,避免傷害中、低收入者。
至於乙案會產生人頭戶等可能弊端,據了解,財政部在修正案已設計防範,針對個人、法人企業或各機關團體間,利用居住或非居住者身份規避稅負;或法人企業以虛偽方式虛增可扣抵稅額,都訂有處罰條款,稅捐稽徵機關也有權依實際資料調整。